什么是海运单(SWB)?
海运单是货物收据和运输合同的证明,但不是物权凭证。单上载明的收货人表明身份并付清应付费用后,承运人即向其放货,不需要通过快递寄送任何纸质单证。它适合关联公司之间的货运、采用赊销方式的长期贸易伙伴,以及卖方不需要靠单证来保障收款的任何交易。
它与提单的关键区别在于控制权。使用可转让提单时,正本持有人控制货物,卖方可以在收到货款前一直扣着正本。使用海运单时,无论是否付款,载明的收货人都可以提货,而且海运单不能背书转让给新的买方。电放在目的地的效果与此类似,但它的前提是起运地已经签发了正本提单,随后又交回承运人。
海运单避免了“船到单未到”这一老问题——那会带来等待、堆存费和滞港费。由于货物一经装运卖方就失去了保障,信用证交易或在途转卖的货物很少选用海运单。签发前,货代会确认付款条件允许使用海运单,并确保收货人名称和信息完全准确,因为承运人正是凭这个名称放货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