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是通知方?
通知方接收到货通知,以确保船舶或航班抵达时有人及时处理。通知方通常是买方、买方的报关行或货代的目的地代理。当收货人是银行或提单抬头为“凭指示”时,这一栏最为重要,因为此时承运人没有别的办法知道究竟是谁在等这批货。
被列为通知方并不享有任何货物权利。货物交给收货人,或交给正本提单的持有人;通知方可以是同一家公司,但只有凭另一种身份才有权提货。许多单证在通知方一栏只写“same as consignee”(同收货人),有些还会列出第二通知方,例如进口商的报关行。
承运人通常把到货通知视为一种礼节性服务,因此通知方信息错误或过时,就意味着直到堆存费或滞港费已经开始计算,才有人知道货物到了。货代在起草提单时,会确认通知方当前的公司名称、地址、电话和电子邮箱。在进口业务中,把负责清关的报关行列为通知方,可以缩短从到港到放行的时间。